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)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
(一)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,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,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分析、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。
(二)通过成人高等教育,经审核准予毕业,其课程学习(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)和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)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,成绩优良,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。(一)思想品德败坏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(二)严重违反校规校纪,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处
分(含记过)或毕业前受其他处分未解除;